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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2021年考试大纲,考试报名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8-23  消防工程师
一级消防工程师2021年考试大纲,考试报名信息网

从这几年报名消防工程师考试人数来看,任然是前仆后继,由于消防责任很大,人命关天,未来几年报考人数可能将持续走高。小编搜集了相关信息,请查阅!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工程师

、知识点:避难层(间)

一、避难层

二、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

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病房楼避难间的规定。

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怎么区分新老考生呢?

按照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一般是新考生需要参加资格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参加资格审核,那么如何区分新老考生?

一消考试报名:新考生(具体以当地报名文件为准)

①第一次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②从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有效期内考试成绩保留,需进行资格审核。

一消考试报名:老考生(具体以当地报名文件为准)

①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同样的地区)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②老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作用:

1、消防工程师对消防设施的评估设计、投入使用、安全运营具有否决权;

2、消防工程师由应急管理部主管盖章,证书具有强制性;

3、消防工程师可以作为职称考试的一个依据,其中一级的可以评为工程师,二级的可评为助理工程师,部分取代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能;

4、执业范围广,一级消防工程师属于应急管理部,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证书不冲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而且部门之间是不联网的。

一家建筑公司不仅要有一建二建证书,也必须同时要有消防工程师,况且现在但凡是大型建筑设施都是要必须配备消防工程师的,所以小编觉得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