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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话-一级消防工程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2019-05-20  消防工程师

  中除教材内容外还有大量规范将做为考题的出题依据,以下是网校收集整理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内容,该规范涉及的重要内容将一直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热门考点。请考生参考学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3 系统施工
  3.9 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3.9.1 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
  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9.2 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9 消防电话安装
  3.9.1 本条主要是考虑使用方便
  3.9.2 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安装处应有明显标志.主要是为了在火灾时能及时找到。
  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3.10.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0.2 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0.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靠近带有可燃气体的管道、仓库、操作间等场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0.4 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的消防应急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3.10.1 本条主要考虑电池工作的安全性。
  3.10.2 本条主要考虑电池的特性。
  3.10.3 本条为安全胜要求。
  3.10.4 主要考虑到应急电源运行的可靠性和供电系统安全的冗余性,因为应急电源的容量加大,应急启动和运行的可靠性会下降;且容量过大时一旦应急电源发生故障,会导致所有负载均无法应急工作,因此有必要提高应急供电系统安全的冗余性。
  3.11 系统接地
  3.11.1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1.2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仪表测量。
  条文说明
  3.11 系统接地
  3.11.1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11.2 按隐蔽工程要求,应及时测量,并做好记录。目的是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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