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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控制-一级消防工程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2019-05-20  消防工程师

  中除教材内容外还有大量规范将做为考题的出题依据,以下是网校收集整理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内容,该规范涉及的重要内容将一直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热门考点。请考生参考学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3 系统施工
  3.6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
  3.6.1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6.2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6.3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6.4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安装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 3.3.1 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6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
  3.6.1 本条为一般原则要求,功能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安装使用。
  3.6.2 加端子号的目的是便于检查及校核接线是否正确。
  3.6.3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严格分开并有标志,否则工程中由于安装疏忽,很容易造成设备烧毁,这样的现象在以往的调试中发现很多。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维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此条。
  3.6.4 为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作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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