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专业概况: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一、政策精选
消防产品评定深化“放管服”,产品变更不再需指定机构确认。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19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制订了本年度简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时限、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的相关措施。企业在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时,可直接通过“消防产品认证业务系统”向中心申报“获证后产品变更”,不必再通过指定检验机构进行确认。
消防监管改革思维导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构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月1日起,进口消防产品无需办理3C认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这样一来,以后进口消防产品即可无需办理3C强制性认证。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有效期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知识点: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以下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例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年4月9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10、3010、50、1001000万、5000万、1亿元
四、合理分配各科复习时间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三科难度各不相同,因此在复习时间上不应该平均分配,应该根据难度的不同分配不同的复习时间,一般来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1:2:2比较合理。因为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内容多而杂,包含了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知识点,并且难度较大,应该分配多一些时间来学习掌握。
五、全面复习重点把握
一级消防工程师师考试考察范围广泛,因此考生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全面复习,不能觉得哪一章不重要就自行跳过或者只是略微了解就认为足够了。注意力多放在高频考点上是没错的,重点要掌握牢,但是其他内容也要学好。因此大家在复习时应该秉承着全面复习重点掌握的原则。
六、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